雙倍余額遞減法表明什么?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指在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殘值的情況下,將每期固定資產的期初賬面凈值乘以一個固定不變的百分率,計算折舊額的一種加速折舊的方法。 我國現行財會制度規定允許的加速折舊法主要有兩種: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 因此,盡管制度明確了雙倍余額遞減法的計算規則,但在實際應用中還應根據折舊的具體情況,對規則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證折舊的計算結果合理、恰當。 規則簡介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在固定資產使用年限最后兩年的前面各年。
雙倍余額遞減法折舊公式是怎么樣的呢?
年折舊額=期初固定資產凈值×2/預計使用年限。最后兩年改為年限均法。固定資產凈值=固定資產原價-累計折舊。雙倍余額遞減法:是指在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原價減去累計折舊后的金額和雙倍的直線法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