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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民剛開戶一般不能開通創業板股票交易權限。開通創業板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資產要求:開通前 20 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的日均資產不低于 10 萬元(股票、基金、債券等都算,但融資融券的資產不算)。
交易經驗要求:投資者需要具備兩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經驗。交易經驗從投資者本人任一證券賬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生首次交易起算。
風險承受能力要求:需要通過證券公司的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測評結果需達到積極型或積極型以上(部分券商或監管規定表述為風險承受能力 C4 及以上)。
其他要求:需簽署風險揭示書,確認自己了解并接受創業板市場的風險;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狀態需正常,且無不良信用記錄。
不過,如果投資者在 2020 年 4 月 28 日之前已經在其他證券公司開過創業板,那么新開賬戶時,可以直接開通創業板,沒有任何條件限制,無需滿足時間和資金要求。但如果之后銷戶,注意不要注銷那家券商的深圳股東賬號,否則可能無法直接在新開的證券公司賬戶中開通創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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